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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秋季开学前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
2015-08-28 10:42  

各系(分院)、各部门:  

为了进一步做好2015年秋季开学前校园安全工作,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安定稳定,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,现根据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及学院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于开学前开展一次全院范围的安全隐患大检查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 

一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及成员如下:  

检查组组长:胡其云  

检查组成员:周泽山 祝建平 吴 宏 李嗣生童晓云梅维平杨宝军  

二、安全检查方式:
   

1.各系(分院)、各部门开展自查及隐患整改。

2.安全检查组到各系(分院)、各部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。  

三、安全检查对象及内容:  

(一)检查对象:学生宿舍、食堂、综合楼、图书馆、实验室等重点部位,要着重做好防盗、防火、用电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;发现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,一时不能整改的,要迅速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。  

(二)检查主要内容:  

1、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,特别是化学药品、易燃易爆有毒药品等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,存放是否符合要求,有关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有效。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、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情况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防安全检查台帐建立情况。  

2、图书馆、实验室、教学楼等教学场所各种教学电器设备,设施是否安全有效,各环节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和隐患,门、窗、锁是否坚固,上下班是否关闭电源开关等。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是否畅通,标识是否明显。  

3、加强食堂饮食安全、物业安全管理。对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,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。  

4、治安管理:安全防范规章制度(人防、技防、物防)落实情况;治安、刑事案件易发隐患;电梯年检及安全运行情况;其它安全隐患。  

5、 检查安全责任体系和岗位职责,完善常态管理制度。学院安全生产“一岗双责”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是否制定完善,学院各部门、各类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、岗位安全职责及其考核办法是否明确到位,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是否健全,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。学校应建立健全具有实效的、可操作性强的常态管理制度机制。  

6、各部门、单位专兼职安全员配备及工作环境落实情况,安全自查台账建设状况。  

四、工作要求  

1、近期,我国一些地方先后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,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各系(分院)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牢固树立“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”,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,认真贯彻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要求和主体安全责任。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任务,落实责任。要坚决克服厌烦思想和形式主义,切忌走过场,扎实做好秋季开学阶段的安全工作。  

2、检查要与整改相结合,坚持边检查边整改,以检查促整改。各部门、单位要以整治隐患为重点,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,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,因故无法整改或一时整改不了的,也要书面上报检查组,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,协调解决,确保安全。学院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,要就地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。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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