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籍迁入(迁出)
一、转入
1、个人户口转入:
携带聘用合同,身份证,户口本,人事处证明,2张1寸照片,保卫处介绍信(住在哪个宿舍)办理接收手续,然后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。
2、如是集体户口,直接带户籍证明办理。
3、大学生刚毕业的可以直接带户籍迁移证办理
二、转出
1、本人携带《毕业证》、《报到证》、《身份证》、原件、复印件各一张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籍转出手续。
2、如有报到证遗失等情况按以下方式
3、到保卫处领取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,如无法找到登记表则由保卫处统一开具证明。
4、本人携带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或保卫处开具的证明到半汤派出所办理户籍转出手续。
三、暂住证
1、携带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到保卫处进行登记
2、由保卫处开具《关于办理居住证的申请》
3、本人携带《关于办理居住证的申请》前往半汤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
注:辖区户籍办理派出所为:
汇心湖校区:新站区-磨店派出所
鼓山校区: 半汤派出所